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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8〕1号),现将我市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经市教委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参照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程序”栏目中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条件”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执行。

三、认定要求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师范生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经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行,体检医院由师范院校和所在区县教委联系确定。

四、认定时间

按照《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执行。

五、材料归档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装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并于6月29日之前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情况记录表》(表格从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方式: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李江  6265818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附件

 

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内容

时间

备注

学校报送数据

5月15日

中等师范数据由所在区县报送

网上申报

5月18—5月25日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

报名入口

现场确认

5月21—5月25日

相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机构

体检

6月1日前完成

须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认定结论公布

6月4日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

证书办理

6月11日-15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证书发放

6月19日开始

申请人员凭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学校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6月22日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材料归档和数据上报

6月29日

各师范类院校提交存档记录单,上报未按时毕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