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课程负责人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成员,为加强学院教学组织管理,整合课程资源与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活力,全面提升我院师范生教育的综合素质与执教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的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课程负责人制度要围绕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和教师教育学科群发展的实际需要,全面提高师范生课堂教学技能和综合素养。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要把双方相应的责、权、利密切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对课程负责人履行职责的过程性评估。
第三条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的范围
我院面向全校师范生所开设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第四条课程负责人的条件
(一)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科教学能力。
(二)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5年以上,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教研能力和课程建设与开发能力。
第五条课程负责人的职责
(一)负责制订课程建设方案,组织编制课程标准,修订教学大纲,监督课程实施。
(二)负责所承担课程的教师队伍建设,在学术研讨和教学过程中引领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监控教学过程(包括落实教学计划,把握教学进度,组织辅导、命题、阅卷等工作),组织对本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价,促进教学规范。
(四)组织本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集中教学研讨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推动本课程的精品课程建设。
(五)课程负责人原则上每学期应至少担任本课程一个班级的教学任务。
第六条课程负责人的权利
(一)课程负责人对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行使指导权。
(二)课程负责人有对本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的权利,对教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有终止授课的提议权。
(三)课程负责人有权申请教科研项目,当教科研项目立项以后,有权申请项目启动资金。
(四)课程负责人有权提出教改试验方案,经教研室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实施。
(五)课程负责人有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权利。
(六)课程负责人有统筹使用本课程各项建设经费的权利。
第七条课程负责人的聘任
(一)课程负责人的选聘工作由学校委托288-sb.com具体负责。
(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设一名课程负责人。
(三)288-sb.com根据课程性质和内容,在全校范围内选聘课程负责人。
(五)课程负责人因身体状况、进修学习等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师教育学办公会讨论通过,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代理工作,代理时间不超过一年。
(六)课程负责人聘期为一年,聘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
(七)凡因聘期未满而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结束任期,由288-sb.com办公会研究拟定更换人选。
第八条课程负责人的考核与经费
(一)课程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与绩效考核,由288-sb.com组织进行,每学年一次。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课程负责人资格。
(二)考核合格的课程负责人,每年给予一定学时的工作量补贴。
(三)在受聘为课程负责人期间,本课程组内若有人出现教学事故,课程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若本人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停止其课程负责人资格和职权。
(四)学校每年为每门课程提供1000元的建设经费支持,288-sb.com按1:0.5的比例配套。课程组建设经费由课程负责人支配,用于本课程的教研活动和相关建设。
第九条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本办法由288-sb.com负责解释。
288-sb.com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